项目概况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三食堂后厨改造(含一食堂新增消防喷淋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前在政采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CS202511040830
1.2项目名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三食堂后厨改造(含一食堂新增消防喷淋系统)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 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1.5最高限价:¥ 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1.6采购需求:近年来,校园消防安全与食堂环境问题备受关注,保障师生用餐安全、提升就餐体验成为高校后勤管理的重要工作。在消防安全设施方面,学校食堂目前尚未安装喷淋系统。根据相关消防规范要求,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较大的场所必须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在火灾初期及时控制火势蔓延,降低火灾危害。但现有食堂仅配备了基础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在面对突发火灾时,难以快速有效扑灭大火,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食堂的服务质量和师生的就餐满意度,将对食堂进行增加喷淋系统和全面装修优化布局,内容包含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学生三食堂后厨改造(含一食堂新增消防喷淋系统)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制定预算、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组织、具体改造措施、施工流程、质量控制与安全保障、后续维护与管理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采购人完成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确保消防喷淋系统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等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3)采购部分:根据项目情况对设备进行采购,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4)其他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注: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予以配合),具体以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包括内容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7日历天,施工工期33日历天),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报更短工期。
1.8建设地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1.9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成果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满足指导施工图设计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规范之间有不一致的,以要求和标准高的规范执行。规范有更新的以最新有效规定为准。1.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a.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附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单位)
b.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磋商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
c.联合体牵头方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d.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磋商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提供2024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为联合体磋商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提供)。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提供)。
(2)施工资质:
①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提供);
②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2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方拟派,且可为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A.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包括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与供应商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为供应商在缴状态。
B.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
C.项目负责人可以跟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2)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需注册在供应商(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截图),且须与供应商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为供应商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施工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承诺)。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注册在供应商,且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与供应商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为供应商在缴状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拟派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即:施工项目经理(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1人、施工项目副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消防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且均须提供相应资格(岗位)证书。拟派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外,其余人员提供对应供应商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查询截图,证明以上人员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施工方)。
2.3.3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06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3.2获取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 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cszb.html。
(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一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
(2)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
3.4售价(元):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响应文件开启: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具体以“政采云”平台承载时间为准)。
5.2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开启(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供应商须承担的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成交人须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3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网银。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总报价中但不单独列报。
7.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7.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7.6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采用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408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方式:0871-63139599 63139566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益、王佳、田迪、罗朝辉、蒋伟鸿、何侃、杜凡
电 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8.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1-63544951